根据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《关于实行绿色食品产品新编号的通知》(2002)农绿字第5号文件要求,为了适应绿色食品事业发展和加强绿色食品标志管理的需要,经研究,决定实行新的绿色食品产品编号。
一、新编号的形式及代码含义为:
LB - XX - XX XX XX XXXX A(AA)
绿标 产品类别 认证年份 认证月份 省份(国别)产品序号 产品级别
二、新编号相对现行做了如下修订:
(一)产品类别代码仍为两位数,而产品分类由7大类55小类调整为5大类57小类,按小类编号;
(二)认证时间代码由两位数增加到四位数,使显示的时间由年份延伸到月份;
(三)将产品国别代码和绿办代码合并为省份(国别)代码,各省(区、市)按人国千载一时区划的序号编码;国外产品,从第51号开始,按各国第一个绿色食品产品认证的先后顺序编排该国家代码;中国不编代码;
(四)产品序号代码由三位数增加到四位数;
(五)将表示A级产品、AA级产品的1、2代码分别改为英文字母A、AA。
三、新编号自现行编号的产品序号号满之日起实行,届时现行编号在其三年有效期内继续适用。
编号所示的产品分类
|
| |
一、农业产品及其加工产品 |
| |
01、小麦 02、 小麦粉 03、大米 04、大米加工品 05、玉米 06、玉米加工品 07、大豆 08、大豆加工品 09、油料作物产品 10、食用植物油及其制品 11、糖料作物产品 12、机制糖 13、杂粮 14、杂粮加工品 15、蔬菜 16、冷冻、保鲜蔬菜 17、蔬菜加工品 18、鲜果类 19、干果类 20、果类加工品 21、食用菌及山野菜 22、食用菌及山野菜加工品 23、其它食用农林产品 24、其它农林加工食品 |
| |
二、畜禽类产品 |
| |
25、猪肉 26、牛肉 27、羊肉 28、禽肉 29、 其它肉类 30、肉食加工品 31、禽蛋 32、蛋制品 33、液体乳 34、乳制品 35、蜂产品 |
| |
三、水产类产品 |
| |
36、水产品 37、水产加工品 |
| |
四、饮品类产品 |
| |
38、瓶(罐)装饮用水 39、碳酸饮料 40、 果蔬汁及其饮料 41、固体饮料 42、其它饮料 43、冷冻饮品 44、精制品 45、其它茶 46、白酒 47、啤酒 48、葡萄酒 49、其它酒类 |
| |
五、其它产品 |
| |
50、方便主食品 51、糕点 52、糖果 53、果脯蜜饯 54、食盐 55、淀粉 56、调味品类 67、食品添加剂 |
附全国行政区代号
|
|
行政区
|
代号
|
行政区
|
代号
|
北京
天津
河北
山西
内蒙古
辽宁
吉林
黑龙江
上海
江苏
浙江
安徽
福建
江西
山东
河南
湖北
湖南
广东
|
01
02
03
04
05
06
07
08
09
10
11
12
13
14
15
16
17
18
19
|
广西
海南
四川
贵州
云南
西藏
陕西
甘肃
宁夏
青海
新疆
香港
澳门
台湾
重庆
法国
|
20
21
22
23
24
25
26
27
28
29
30
31
32
33
34
51
|
|
|